曹爽集團的政治改革
正始年間曹馬之爭的性質,歷來多有爭論。不少人由《三國志》中對曹爽等人的描述,認爲曹爽集團腐敗無能,用人唯親,故完敗于才能出衆的司馬懿手下。本文通過辨析《三國志》及其他有關史料,得出了陳壽在《三國志》中貶曹褒馬多是回護之筆的結論,並挖掘出了正史中語焉不詳的曹爽集團進行的“正始改革”的大體框架與施行的部分成果。
1. 曹爽集团獲得政權到覆滅的過程
魏明帝駕崩,年僅八歲的齊王曹芳于景初二年繼位。明帝的兩位托孤重臣,司馬懿與曹爽共同輔政。正始初年,兩人并無矛盾,
初,宣王以爽魏之肺腑,每推先之,爽以宣王名重,亦引身卑下,當時稱焉。1
不過,依照慣例,兩位輔臣必有主次之分。
乃引爽入臥內,拜大將軍,假節鉞,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與太尉司馬宣王並受遺詔輔少主。1
從職銜上來看,曹爽實際上是明帝任命的主輔,而司馬懿的太尉只是虛銜。但不少人根據《魏書·曹爽傳》中記載,以爲爽納丁謐言,由此架空司馬懿。其實爽為首輔,尚書所奏,無須尊懿為太傅排擠之。清人王懋便指出“此特晉人之辭耳”2《魏書》中也記載
先帝以臣肺腑遺緒,獎飭拔擢,典兵禁省,進無忠恪積累之行,退無羔羊自公之節。…… 猥與太尉懿俱受遺詔,且慙且懼,靡所厎告。……懿本以高明中正,處上司之位,名足鎮衆,義足率下,一也。包懷大略,允文允武,仍立征伐之勳,遐邇歸功,二也。萬里旋斾,親受遺詔,翼亮皇家,內外所向,三也。……臣抱空名而處其右,天下之人將謂臣以宗室見私,知進而不知退。……臣以爲宜以懿爲太傅、大司馬,上昭陛下進賢之明,中顯懿身文武之實,下使愚臣免於謗誚。1
很明顯,司馬懿自文帝以來就身居要職,聲名卓著。曹爽身爲首輔位居其上,朝臣不滿,爲籠絡人心才上表為司馬懿晉級 — 太傅、大司馬位皆高於大將軍。架空之説,爲時尚早。后鄧艾上奏建議推行屯田,司馬懿“善之”就能“事皆施行”3,可見此時懿仍居於執政者的位置;由前述,正始初年曹馬兩人關係尚好,亦可作架空說的駁論。
之後,司馬懿潛心軍政事務:他上奏停止了明帝後期的大興土木4;軍事上,從正始二年到五年,他與東吳的作戰取得了一系列勝利;特別是他接受鄧艾建議,在淮河流域大興軍屯,
諸陂於潁之南北萬餘頃,自是淮北倉庾相望,壽陽至於京師,農官屯兵連屬焉。5
他的這些舉動,贏得了世家大族的廣汎稱贊與支持:“太常常林乡邑旧齿,见之每拜”(李毅婷, 2013)。
司馬懿聲明進一步的提高給曹爽帶來了巨大的壓力。他自幼宮廷出身,與軍政要員素無結交,只能靠自己的宗室身份,任用與曹氏宗族有關聯的士人後進來組織自己的政治集團。經過幾年組織,大概在正始五年,形成了一個一個以曹爽為核心的政治集團:
爽弟羲爲中領軍,訓武衞將軍,彥散騎常侍侍講,其餘諸弟皆以列侯侍從,出入禁闥,貴寵莫盛焉。南陽何晏、鄧颺、李勝、沛國丁謐、東平畢軌咸有聲名,進趣於時,明帝以其浮華,皆抑黜之;及爽秉政,乃復進叙,任爲腹心1
其所用人多是曹氏宗族(爽弟羲)、同鄉(桓範、丁謐)、或姻親(夏侯玄、何晏、畢軌),與爽有舊,且爲明帝時大多爲“浮華”案所禁錮而不得用,屬於後進之士(王永平, 1999)。
隨著曹爽政治集團的形成與其中人物的晉升,他們必然要與据有朝廷要職的世族元老發生衝突。如少府王觀,太常高柔,領軍將軍蔣濟,散騎常侍鐘毓,司馬芝子廷尉岐,大將軍長史、散騎常侍孫禮、傅嘏等,都先後被排擠出權力中心(李毅婷, 2013)。但曹爽集團社會聲望不高,其在軍事方面想要取得功業來壓過司馬懿的嘗試 — 興勢之戰還以司馬懿的對關中軍阻擾和爽、夏侯玄、鄧颺等人不善軍事,進退失據而以失敗告終(王永平, 1999)。同時,曹爽集團發起的改制活動,同樣引起了世族勢力的不滿,“時謗書,謂「臺中有三狗,二狗崖柴不可當,一狗憑默作疽囊。」三狗,謂何、鄧、丁也。”6而司馬懿例舉曹爽罪狀時也斥其“背棄顧命,敗亂國典”1。
正始八年,司馬懿托病不與政事,而曹爽集團内部也開始出現問題。如王基,原爲爽從事中郎、安豊太守,批評改制“風化陵遲,基著《時要論》以切世事。”7;應璩為爽之長史,對改革“爲詩以諷焉。其言雖頗諧合,多切時要,世共傳之。”8。同時,曹爽集團的核心人物,何晏與鄧颺、丁謐之間也出現了矛盾。“何晏選舉不得人,頗由颺之不公忠”1。“選舉不得人”未嘗可信,但可見鄧颺之越權為實。曹爽核心集團的内部矛盾,妨礙了決策,也給司馬懿反擊提供了更多的機會。最終在正始十年,司馬懿父子趁爽兄弟隨齊王出高平陵之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發動了政變,之前遭受排擠的老臣王觀、高柔、蔣濟等軍政元老紛紛出動,配合司馬懿父子控制了禁軍,穩定了局勢。曹爽等放棄抵抗,以求保全,但數日後盡被誅,以致天下“名士減半”。至此,曹爽集團覆滅。
2. 曹爽集團政治改革的總體框架
《三國志》中屢有提及曹爽集團正始年間進行改制之事。但對改制的具體内容大多語焉不詳,評價口徑卻是一致的:
由前述,司馬懿數曹爽罪時亦云:“背棄顧命,敗亂國典”。然上引材料幾乎都沒有具體内容,頗有為司馬氏諱飾而刻意醜化之嫌。《三國志》中唯有《魏書·夏侯玄傳》裏司馬懿問時政與夏侯玄一段可一睹改制之大觀。
夏侯玄,字太初,父尚與文帝頗有淵源。太和初年便“弱冠為散騎黃門侍郎”。明帝時,他作爲“浮華”案的中心人物,被“左遷為羽林監”。爽執政后得復用,“累遷散騎常侍、中護軍”11,負責武官選舉,掌握了選拔軍隊將領的人事權。其本傳中記載的《夏侯玄答司馬宣王時事議》中提出了正始改制的基本構想。其改革建議分爲三個方面。
- 在選官制度上,夏侯玄認爲,“夫官才用人,國之柄也,故銓衡專於臺閣,上之分也,孝行存乎閭巷,優劣任之鄉人,下之叙也。夫欲清教審選,在明其分叙,不使相涉而已。”,即改革目的是爲了“明其分敘述”,具體而言即改革九品中正制,限制中正干預政府用人的我權限,發揮“上”,即吏部的作用。夏侯玄進一步說明“自州郡中正品度官才之來,有年載矣,緬緬紛紛,未聞整齊”,其弊端在於“中正干銓衡之機於下,而執機柄者有所委仗於上,上下交侵,以生紛錯”。他認爲應該“官長則各以其屬能否獻之臺閣,臺閣則據官長能否之第,……中正則唯考其行迹,別其高下,審定輩類,勿使升降”這樣即可使上下各盡其責,客服選官過程的流弊。很明顯,這種舉措將約束了地方中正-–—其多為世族的門生故吏選官的權力,將之收回中央。接下來我們將會看到,約束地方權力,加强中央是這次改制的主調。
- 在地方行政機構上,夏侯玄批評當前行政“今之長吏,皆君吏民,橫重以郡守,累以刺史。若郡所攝,唯在大較,則與州同,無爲再重”,認爲郡守刺史職責重叠,分辨不清,成爲行政上的掣肘。若“省郡守,但任刺史”,省去郡級建制,改州、郡、縣三級為州、縣兩級,配合上前述的選官制度,則有“郡吏萬數還親農業,以省煩費,豐財殖穀”、“ 官省事簡”、“ 亂原自塞”、“ 大化宣流,民物獲寧”、“ 官才有次,治功齊明”五大好處。不難看出,這項提議旨在削除地方到中央的層級,減少信息傳達的留滯,也是加强中央對地方控制的舉措。
- 夏侯玄還提到“今科制自公、列侯以下,位從大將軍以上,皆得服綾錦、羅綺、紈素、金銀飾鏤之物,自是以下,雜綵之服通於賤人,雖上下等級,各示有差,然朝臣之制已得侔至尊矣,玄黃之采已得通於下矣。”,時衆人服飾都奢侈逾制。對於這種情況,他的建議是“車輿服章,皆從質樸,禁除末俗華麗之事”,使“樸素之教興於本朝,則彌侈之心自消於下矣”。這項舉措也主要是對世家大族進行管教-–—時高位者不少都是名門出身;而并非身居高位還能享受羅綺、綾錦之服,金銀飾鏤之物的,也無非是有錢有勢的世族後裔罷了。
夏侯玄的這些改革主張,反映了當時名士在玄學思潮影響下的改良思想,即無爲而治,樸素簡約(曹江紅, 1998)。如前所述,這些主張有利於加强中央,削弱世族。尤其是省去郡級建制,直接減少約萬名官位12,會引起一大批受打擊的官僚的抵觸。對於夏侯玄的三項改制主張,司馬懿并不支持:“審官擇人,除重官,改服制,皆大善……恐此三事,當待賢能然後了耳”11。時司馬懿尚未托疾不出,還處於執政者的位置。對於司馬懿的態度,夏侯玄相當重視,回復“今公侯命世作宰,追蹤上古,將隆至治,抑末正本,若制定於上,則化行於衆矣。夫當宜改之時,留殷勤之心,令發之日,下之應也猶響尋聲耳”希望司馬懿能為這次改制背書,來推動改革順利進行。但司馬懿始終不同意其改革主張。雖面對重重阻力,曹爽仍采納了夏侯玄的建議,開始改革,《晉書》載爽正始八年四月時開始“多樹親黨,屢改制度”,而五月懿即“稱疾不與政事”5,大概説得便是改制之事。可見曹爽集團確實發起了旨在加强中央、限制地方的改制活動,其改革内容與成效在《三國志》幾乎不見,可以認爲是陳壽為司馬氏的有意回護。
3. 曹爽集團政治改革的成果
由前述,正始改制相關史料在《三國志》中幾乎不見,但我們仍可以從其他史料殘留下來對這次改制的零星評價,來窺見其改制之一斑。
可考的改制主要發起者夏侯玄在《夏侯玄答司馬宣王時事議》不久便遷為征西將軍13,負責防務,而朝中選官制度的改革,由時侍中尚書何晏進行。其本傳引《魏略》中論及何晏選官“其宿與之有舊者,多被拔擢”14,認爲他任人唯親。但考慮到《三國志》對曹爽集團多有誣辭,此説是否為實有待商榷。但對於何晏選官還另外説法,《晉書》中載傅咸言“正始中,任何晏以選舉,內外之眾職各得其才,粲然之美于斯可觀”15,對何晏選舉的改制評價極高。而傅咸與何晏兩家為世仇,咸父玄與從父嘏皆爲何晏仇讐16,咸之説法當無過譽。而王夫之也認爲“史稱何晏依勢用事,附會者升進,違迕者罷退,傅嘏譏晏外靜內躁,皆司馬氏之徒,黨邪醜正,加之不令之名耳。晏之逐異己而樹援也,所以解散私門之黨,而後植人才於曹氏也。”(王夫之, 1975),《三國志》對何晏唯親是舉的批評,多不可信。
而夏侯玄在任中護軍時,其本傳《魏略》中稱其“不能止絕人事”,似乎評價不高。但也有記載其“拔用武官,參戟牙門,無非俊傑,多牧州典郡。立法垂教,於今皆爲後式”17,考慮到《國志》引《魏略》對曹爽一黨的批評,多有不實之詞,故玄在任時到底風評如何也未可知。
玄關於機構改革、減郡省吏的主張,在改制時也得到了某種程度上的實施。《晉書》中載荀勖言論“正始中亦併合郡縣,此省吏也”18;《國志》也有提到“自帝即位至于是歲(正始元年到嘉平五年),郡國縣道多所置省,俄或還復,不可勝紀”19,蓋改制時所減省諸郡不久便因高平陵政變,曹爽見誅而復置。可見正始中年的確有過合并郡縣、省減官吏的措施,雖與玄之主張不完全相同,但目的上卻是一致的。
至於夏侯玄主張改革奢侈服飾的具體舉措,爽、玄等個人本傳中均無載,其他材料中似乎也沒有提到。蓋此事之重、影響之廣不比前兩者,欲隱晦此事亦不難,故其事不傳;或玄不久出京,留在朝廷的何晏又以“動靜粉白不去手,行步顧影”而聞名14,相當可能也是喜好華美服飾之人,另一位在朝中的曹爽在其本傳中也被認爲是經常飲酒作樂之人20,故朝中諸人并沒有采納夏侯玄在這方面的主張,改服制一事可能根本沒有進行。
綜上,我們可以確信,曹爽集團在正始中年進行的選官制度、行政制度上的改革,這些改革的主張反映了正始時期無爲而治、提倡樸素的玄學思想(曹江紅, 1998)。然而改革并沒能進行多久,便因爲高平陵政變而徹底流產,然而在政變之前,改制就已經出現了一些負面效應。改制的失敗,也并不能全部歸結於曹爽最終政治上的失勢。
4. 改制失敗的原因
前述種種史料中對改制的負面評價,雖可視為史家為司馬氏諱飾而刻意醜化,但隨著正始改制的深入,時議開始對曹爽一黨及其改革進行抨擊,也是事實。像應璩這種原曹爽的追隨者也站到了批評改制的一面。明帝托孤使曹馬二人輔政時,爽聲名就遠不必過司馬懿,興勢之戰無功而返,更使曹爽一黨聲名受挫。換言之,曹爽、夏侯玄等人的威望不足與在改制時穩定衆心。夏侯玄陳述改革主張時就希望能獲得司馬懿的支持,大概也是出自同樣的原因。
曹爽一黨本身威望不足導致改革爭議紛紛,被排擠的世家大族也在暗中作準備反擊。司馬懿在正始八年五月后不預政事,其實已經謀定誅爽之計。如清人所説“懿之陰謀已久,威脅已成,內外諸臣皆為之用,非一朝一夕之故也”。局勢緊張,已經讓不少人預見到曹爽的覆亡之禍:羊祜、山濤、阮籍等人都避禍不仕8,21。在朝中對此最爲清醒的當是何晏22,但他也沒能讓曹爽意識到情勢之危險。正始十年,高平陵之變前後,曹爽多次不聽勸告,最後敗亡,也可見曹爽的政治才能遠遠不及司馬懿。而這樣一個無才能之人自然很難可能成功領導一場旨在遏制世家大族勢力,不可避免會與世家大族對抗的政治改革。
在與世家大族對抗的同時,曹爽集團也並沒能找到能與之相抗衡的政治力量,如王廣言,正始改革“加變易朝典,政令數改,所存雖高而事不下接,民習於舊,眾莫之從。故雖勢傾四海,聲震天下,同日斬戮,名士減半,而百姓安之,莫或之哀,失民故也”23,改革并沒有得到民衆的響應,而寒門代表的譙郡曹氏的力量,也不足與世族相當。
正始改制的失敗也不只由於曹爽集團自身問題,這場改制的根本目的,由前述,在於遏制世家大族的復起之勢,但當時世族的振興是不可阻擋的(王永平, 1999)。司馬懿之所以能很輕易誅殺曹爽一黨,關鍵在於他的行動得到了廣大世族豪強的支持。這也決定了司馬氏在奪取政權後必然改變政策,以適應世族的需要。
5. 結語
前文草草翻過諸史冊,從其中隻言片語,還原出《國志》中語焉不詳的“正始改革”的一個粗略框架。曹爽等人為司馬懿所誅,則其實務功績幾乎皆隱沒不傳,徒留種種惡名于正史,為不察之人所笑,實在是讓人感慨。陳壽著史,衆人以為後世典範,尚有諸多回護之筆,不實之辭,其他正史中,類似功績不顯,中傷誣辭反見于本傳者,又何其多!研究歷史時,看穿種種假象,去僞存真的工作,有時更爲重要,這不得不説是歷史傳記與其傳主的一種悲哀。悲夫!
6. 參考文獻
房玄齡等 (1974). 晉書, 中華書局.
曹江紅 (1998). 論夏侯玄與正始改制, 貴州師範大學學報.
李毅婷 (2013). 論正始黨爭與「司馬黨」的聯結, 漳州師範學院學報.
王夫之 (1975). 讀通鑑論, 中華書局.
王永平 (1999). 曹爽、司馬懿之爭真相考論, 揚州大學學報.
陳壽撰 and 裴松之注 (1971). 三國志, 中華書局.
脚注:
《三國志》(陳壽撰 and 裴松之注, 1971)〈魏書·曹爽傳〉。以下《魏書》均指《三國志》〈魏書〉,不再另行說明。
盧弼《三國志集解》卷九注引
《魏書·鄧艾傳》時欲廣田畜糓條
《晉書·宣帝紀》(房玄齡等, 1974)是時大脩宮室條
《晉書·宣帝紀》
《魏書·曹爽傳》注引《魏略》
《魏書·王基傳》
《魏書·王粲傳附應璩傳》注引《文章敘錄》
《魏書·蔣濟傳》
《魏書·劉放傳附孫資傳》注引《孫資別傳》
《魏書·夏侯玄傳》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載正始八年曹魏郡數九十六,郡置太守一人、郡丞一人、郡都尉一人(大郡、邊郡置二人,並增置司馬一人),太守属官有功曹掾,五官掾、上计掾、门下掾、文学掾、文学祭酒、督邮、主簿、主记、门下书佐、纲纪、循行等。都尉属官与太守同。按一郡郡府官員有百餘人計,裁撤郡制會減少萬名官僚職務,並不誇張。
《魏書·夏侯玄傳》頃之,為征西將軍,假節都督雍、涼州諸軍事條
《魏書·曹爽傳附何晏傳》注引《魏略》
《晉書·傅咸傳》
《晉書·列女傳》載“玄與何晏、鄧颱不睦”;《魏書·傅嘏傳》載“晏等遂與嘏不平,因微事以免嘏官”。
《魏書·夏侯玄傳》注引《世語》
《晉書·荀勖傳》
《魏書·齊王紀》
《魏書·曹爽傳》作窟室,綺疏四周,數與晏等會其中,飲酒作樂條
《晉書·羊祜傳》、《晉書·山濤傳》
《文選》卷 21 應璩《百一詩》註引《楚國先賢傳》:“作《百一篇詩》,譏切時事,遍以示在事者,咸皆怪愕,或以為應焚棄之,何晏獨無怪也。”
《魏書·王淩傳》注引《漢晉春秋》